孕妇有子宫肌瘤还能继续怀孕吗?要引产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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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子宫肌瘤孕妇的管理

  在怀孕期间,应仔细监测胎儿,及时进行旨在治疗胎盘功能不全的治疗。当在肌瘤节中出现血流障碍症状时,显示出改善血液循环的药物:

  输液治疗,包括trental,reopolyglucin。

  如果节点中的血流量发生在怀孕的II-III三个月,则建议将输注介质与β-肾上腺素(partusisten,alupent,briikanil,ginipral)联合使用。

  没有治疗效果是外科手术干预的指征-vyshushchivaniyu或纤维结节的削减。如果在怀孕期间,在细茎上发现肌瘤结,这会导致疼痛感,这是必要的。在术后期间,继续治疗,旨在减少子宫的收缩活动,即防止流产。患有子宫肌瘤和/或手术干预的孕妇应在分娩前2-3周住院。在怀孕期间,由于多种原因(节点的低位阻止了孩子的出生,严重的胎儿营养不良,胎儿窘迫),对于计划的剖宫产常常存在疑问。除了子宫肌瘤外,还应进行剖腹产手术

  在分娩期间,患有子宫肌瘤的患者可能在第三次或产后期间出现低渗性出血。由于子宫血流的不良,胎儿可能会发痛。

  在剖腹产期间摘除孩子后,进行从内侧和外侧对子宫的彻底检查,并确定患者随后管理的问题。策略如下:可以留下小尺寸的间质节点,具有中等大小的节点和间隙-下部位置,特别是具有自我定位,节点收获,床缝合或凝固。宽椎弓根上存在大结是子宫阴道切除术的指征。此外,产妇和她的年龄中的活孩子的存在是重要的。

  在通过自然产道输送的情况下,必须连续监测胎儿心跳和子宫的收缩活动。不建议引入催产素以增强子宫的收缩活性。由于劳动力和胎儿窘迫的弱点,需要进行剖腹产手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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